中山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坚持“德才兼备、领袖气质、家国情怀”人才培养目标,在扩大规模基础上规范研究生管理,促进质与量有机协同,开展大团队、大平台、大项目“三大建设”,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进步。
面向学科布局,优化研究生招生安排。优化资源配置,动态调整学科,加强基础学科和优势学科建设,培育亟需学科、新兴学科、前沿学科,在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、深圳和珠海形成三校区错位发展的办学布局。广州校区“挖潜力”,强化文理医基础和传统优势学科;珠海校区“提增量”,瞄准深海、深空、深地学科发展需要;深圳校区“管未来”,打造医工科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体系,三校区合力支撑文理医工农艺融合发展的学科格局。主动适应国家发展需求,优化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,加大研究生优秀生源拓展途径和力度,提高招生单位和导师拓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。发挥招生计划杠杆调节作用,以“扶优、扶强、扶需”为原则,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方案与测算指标体系。优化绩效管理,重点支持国家重大项目、科技创新平台、国家急需发展的学科,加大“三大建设”在招生计划分配体系中的权重。以学位点增列、动态调整以及学位授权自主审核为契机,组织院系开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论证、申报与设置。
着眼战略急需,打造高水平育人平台。聚焦科研创新能力建设,对接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,重点布局“新工科”,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、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5g、人工智能、航空航天、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、核心芯片研发、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。对接国家海洋强国战略,发展海洋大学科群,完善涉海学科学位点布局,建成国内首个海洋生物天然产物化合物库、超高分辨率地球系统模式及6000吨级海洋综合科考船,培养深远海高端专业人才。对接健康中国战略,打造医疗高地,建设国家医学中心,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、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,打造粤港澳精准医学研究大科学平台。围绕重大平台建设和运行构建人才梯队,加强高水平导师队伍建设,推进科研体系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深度互动,探索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机制,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尽早进入大团队、大项目、大平台进行科研工作,开展前沿学术问题研究。
立足实际需求,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。推进分类培养体系建设,优化专业学位教育结构,创新专业学位招生及培养模式,整体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,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。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机制,建立优先发展机制、招生指标动态管理机制,根据各专业学位对人才的需求创新复试形式和内容,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复试过程,增加复试成绩的权重,充分发挥复试在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的作用。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行业、企业联合招生、联合培养,吸纳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,探索面向行业(地区)的订单式招生模式。建立学校与行业协同育人机制,加强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全程指导,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论证及修订工作,提高实践类课程比重,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有机结合。鼓励条件成熟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与境外高校合作,开展多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,引入国际高水平大学一流师资和先进培养经验,鼓励和支持专业学位类别(领域)参加国际质量认证,逐步形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培养体系和国际质量品牌。启动博士研究生“优生优培”资助计划,以优秀应届本科生为主要选拔培养对象,以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要培养师资,以长学制贯通式培养为主要培养形式,支持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,为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。
坚持质量至上,完善培养保障体系。构建多维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机制,通过招生监督、学位论文抽查、毕业生满意度调查、年终考核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、开展评优活动等举措,全面监控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。严把“进口关”,规范学校自命题环节和复试环节,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、关键岗位、关键人员的监督、培训、指引,确保责任意识不缺位,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。严把“培养关”,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、资格考试、论文开题、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,加大分流退出力度,建立“逐年考核、逐步分流”的全程优质培养模式。严把“出口关”,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,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将抽查50%、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%。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督,对抽查“存在问题”论文,实行学位质量问责制度,强化导师的主体责任意识,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。